渭
南 市 公 安 局
关于加强全市印章治安管理和推广使用
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的通告
近年来,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日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渭南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印章治安管理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公办发[2012]63号)精神及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印章治安管理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的通知》(陕公通字[2012]36号)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以及按规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其它的印章统一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更换印章工作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更换印章的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单位资质证明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业务承接点办理刻制手续。领取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时,将旧印章交回公安部门统一缴销,新印章开始启用。根据渭南市八部门2015年3月11日会议精神,全市力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印章更换工作。为了维护各单位切身利益,请避开刻制高峰,尽快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印章更换手续。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非法承接刻制各类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严厉打击。
咨询电话:0913-8135858
特此通告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