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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公字〔2012〕21号 )

[作者:最新动态  | 发表时间:2018-7-18 10:41:51 |   浏览3809 次]

     

渭南市公安局、民政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物价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

关于全市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全市印章管理,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制作虚假公文印章,扰乱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公安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人行西安分行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印章治安管理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协商拟于今明两年在全市建立新型防伪印章制作应用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

一、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的必要性

    印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身份、权威的标记和凭证,在某种程度的上体现着国家的权威,印章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建立印章信息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立项并组织实施的“金盾工程”重点项目之一,建立印章管理信息新体制,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将实现全省全市印章审批、刻制、备案、查询等环节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方便更换、方便查询、公开透明、服务快捷。既可规范印章刻制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利于社会治安创新管理,又能向全社会提供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及印章的查询、比对及鉴别服务,还有利于政务网及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于全面实现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印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守护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和作用重大。

二、使用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的特殊性能

    全省建立的印章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开放服务,并设有查询网站和语音查询系统,供全社会查询全市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真伪,实现了印章审批、制作、查询、比对等管理信息化、规范化。

    全省推广应用的新型防伪印章内嵌智能芯片及印章材料具有防伪功能。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一是具有编码芯片防伪功能,并编制加密的ID识别码,具有全省唯一性,并支持离线鉴别。二是印章章体刻制有可实现全国联网的唯一的13位编码,具有全国唯一性。三是印章章材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的章材,经久耐磨不变形。四是加刻防伪暗纹,暗纹随机生成且具有唯一性和无法复制性。

三、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范围

按照规定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非企单位的单位公章、法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经公安机关审批,使用新型防伪印章,统一纳入印章信息系统管理。因此全市范围内需要更换防伪印章的单位,包括国家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和居(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单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率的各类型印章。推广应用工作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精心组织,有力推动。

四、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全市范围内推广更换新型防伪印章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依靠市县两级政府组织领导,公安、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物价和人民银行等主要部门密切配合,各社会单位积极参与,才能确保全市印章管理体系建设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顺利完成。

1、为有效推动全市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市政府成立“渭南市社会管理创新印章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市公安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人行渭南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安排、推动全市建立新型防伪印章管理体系应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市县两级党委办、政府办负责党政机关和行政单位的印章管理和更新工作,督促党政机关各业务部门及时应用新型防伪印章。

2、工商、民政部门负责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团组织印章更换应用的监督、检查和督办工作,通过日常监管和年审,积极做好全行业新印章应用工作。

3、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纳税企业、工商个体户在办证、领票环节上对新型防伪印章应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办。

4、人民银行负责对在各商业银行已开设账户和新开立账户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用新型防伪印章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开户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一律使用新型防伪印章。

5、质监部门负责办证、年审时对企业单位进行监督把关,做好更换新型印鉴印章工作。

6、财税物价部门按照省物价部门核价和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全市印章刻制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

7、公安局负责全市印章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印章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印章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印章的登记备案、审核监制;负责全市范围内新型防伪印章刻制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印章刻制市场清理整顿。市县两级公安局交警、户政、出入境管理及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部门负责督办应用新印章。

五、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实施步骤

按照省公安厅八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分级制作、省级建库、全省联网的模式开展印章系统建设,我市应按以下方法和步骤开展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1、成立市级“印章服务管理中心”,在各县市选点联网,在市政府印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安局领导下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建立全市印章信息储存库,与省级印章网络联网,为全市提供网络服务和印章材料服务,同时承担市级印章刻制业务;各县市设立的刻制点,由县市印章管理办公室和公安局审定,负责本区域印章刻制。

2、从201212月开始建立渭南印章管理信息储存平台,设备统一安置在市公安局信息机房;20133月开始对全市印章刻制企业进行网上备案、注册登记,集中培训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20134月开始对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现使用的公章、“专用章”、法人印章及按规定需要进入系统的其他印章,印章丢失的补办印章,印章规格不符合规定按新标准更换印章;今后凡申请新刻制印章的单位和更换旧印章的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公安机关办理印章审批、备案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型防伪印章。

4、20136月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业务职能部门联网登记市级印章储存后台直接查询,甄别新型印章,新印章边换边用;2014年元月全市统一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停止使用无防伪芯片的印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全市印章系统建设及全市范围内新型防伪印章更换使用工作,增强印章的科技含量和防伪功能,从源头上遏止假公文、假公章,切实提升全市社会管理水平。

(二)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宣传国家有关印章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宣传非法刻制印章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同涉及假印章、假票据、假公文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通过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更好地为全市社会文明、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做好全市印章管理和新印章使用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备案手续加强社会印章的统一管理。市县两级政府、民政、地税、工商、质监、物价、国税、人行等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推动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全市印章的更换使用管理工作,引导和告知印章使用单位更换刻制使用梯形印章,提高风险自我防范意识,维护单位自身合法权益。

(四)强化整治。针对当前制售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件违法犯罪的活动猖獗的特点,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及时发现、清理和取缔街头、路边流动人员的非法刻制摊点,严厉查处街头兜售假证件和在公共场所张贴制贩假印章广告当事人,及时发现查处制售假印章窝点。要适时开展对印章刻制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刻制企业承接手续不全、无公安机关出具准刻证明的刻制业务,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刻制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印章刻制企业非法承制印章的,一律取消刻制印章资格。

 


                                                              

  抄送:省公安厅。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渭南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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